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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第四批PPP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1260

开展项目示范、打造样板工程,是财政部推进PPP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前三批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财政部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筛选出第四批396个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

 

 

一、不断完善项目示范工作机制

推进PPP改革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双轮驱动”。在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PPP制度体系的同时,财政部注重通过项目层面的先行先试,树立正面典型,实时检验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推动PPP健康发展。从2014年起,每年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

 

(一)不断优化评选方法,提高入选项目质量。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多方参与、协同推进。从财政系统自行组织评选,到与20家行业部委联合组织申报、评选,逐步加强横向联合,调动行业部门积极性。

二是优化评选程序,确保评审公平公正。事前全面公开评审程序和标准,事中“在线”完成申报、初选和评审,事后及时披露申报材料和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时引入部委观察员制度,由系统随机抽选专家,并建立专家保密、回避和背对背评分机制。

三是细化评审标准,提升评审科学性和专业性。逐步完善合规性要求和评分指标权重,确定统一分数线标准,不断细化项目行业分组,提升各组项目行业集中度、突出行业特点。

 

(二)注重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一是明确对口联系人。逐步建立覆盖各有关行业部委、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的联系人网络,确保每个项目对口到人、对接到位。

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季报制度,持续跟踪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联合相关部委定期组织督导调研,强化政策指导、工作督查、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动项目实施。

三是建立“能进能出”机制。明确项目入选后1年内未能签约落地、经查实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以及不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要及时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确保项目经得起检验。目前,已调出55个项目。

 

(三)逐步丰富激励手段,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

一是出台PPP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对存量项目给予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额度2%的奖励,用于项目前期开发费用或运营补贴。奖补资金支持项目须通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审核和专家评审,确保按期落地、规范实施。截至目前,已有282个示范项目累计获得奖补资金16.6亿元。

二是开展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推选。联合发展改革委共同推选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的市、县,并在后续示范项目评选、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予以倾斜支持。目前,已有10个市、20个县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获得PPP以奖代补资金1.73亿元。

 

 

二、前三批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效

PPP示范项目影响力日渐增强,规模逐年扩大,已覆盖全国30个省份以及市政、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旅游、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18个行业领域。截至2017年底,前三批697个示范项目中,已有597个签约落地,涉及投资额1.5万亿元,落地率85.7%,远超入库项目平均38.2%的落地率。

 

(一)带动区域发展。

各地逐步建立省级、市级示范项目遴选机制,出台了资金奖补、政策扶持和项目推介等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了本地区PPP工作的整体推进,带动了更多项目落地实施。总体看,落地示范项目数位居全国前列的河南、云南、山东等地,在入库项目数、落地率、开工率等方面较为领先,PPP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也较为明显。

 

 

(二)引领行业破冰。

通过项目示范,一方面在市政、交通、环保等成熟领域探索项目打包、“肥瘦搭配”等创新模式,加大PPP推广力度;另一方面,通过PPP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源,推进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增加和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逐渐增多,占比已近2成。

 

 

(三)发挥增信作用。

鉴于示范项目在政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规范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较高。已落地的597个示范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280个、涉及投资额4948亿元,占比46.9%。同时,许多金融机构均为示范项目提供了审贷绿色通道及利率优惠,一些项目入选示范后的融资利率由上浮变下浮,融资成本降低2成以上,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复制经验做法。

已落地示范项目中先后涌现出了云南大理洱海环湖截污项目、安徽池州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河北张家口桥西区集中供热项目等一批兼具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正面典型,验证了PPP模式的优势,提振了各方推进改革的信心。许多做法和模式通过经验交流、案例编制、媒体报道等方式得以迅速推广复制,进一步放大了示范效应。

 

三、第四批示范项目步子更稳、质量更高

2017年,财政部联合18家部委启动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各地及有关行业部委共申报项目1226个、投资额2.1万亿元。最终确定396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示范,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与第三批相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呈现以下特点:

(一)条件更严格,规模更合理。

要求项目规划立项、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完备,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与行业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入选项目中已落地项目247个、投资额4761亿元,占比均超6成,项目成熟度进一步提高。总的看,与第三批的516个项目、投资额11708亿元相比,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下降了23.3%和35.2%,入选率从第三批的44%降至32.3%。

 

(二)向基层项目和重点地区倾斜。

从地域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项目数分别为96个、142个和158个,投资额分别为2208亿元、1950亿元和3431亿元,其中西部地区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占比39.9%和45.2%。

从项目层级看,省、市、县三级项目数分别为10个、110个和276个,投资额分别为807亿元、3328亿元和3454亿元,其中县级项目数占比69.7%,比第三批提高11个百分点。

从重点支持地区看,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项目46个、占比11.6%,投资额511亿元;连片特困地区项目68个、占比17.2%,投资额1855亿元。从省份排名看,山东、云南、湖北项目数排名前三,分别为38个、36个和32个;浙江、云南、四川投资额排名前三,分别为808亿元、746亿元和629亿元。

 

(三)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一是向重点领域倾斜。农业以及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共91个、投资额861亿元,占比分别为23%和11.3%,比第三批相比分别提高了5.3个和4.6个百分点。市政、交通、环保、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的项目数和投资额占比进一步下降。

二是向民营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参与项目143个、投资额2429亿元,占比分别为57.9%和51%,高于前三批落地项目46.9%的民营企业参与率。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PPP规范发展:

一是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开展示范项目资本金回头看,确保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坚决防止小股大债叠加杠杆堆积风险。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推动示范项目与民营企业对接,继续加大以奖代补资金、中国PPP基金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的倾斜力度。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布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专家名单,加大项目全周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信息造假、评审舞弊、执行走样的项目及相关责任人。

四是加强案例宣传推广。注重项目跟踪和案例挖掘,对于实施效果好、代表性强、创新性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提炼,持续扩大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