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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总裁陈勇要求:扎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2775
 

今年2月25日,《金华日报》发文称“6月底前浙江将建成各行业失信黑名单”。这已是《金华日报》从去年10月份起三次刊文提醒“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性了。这项工作目的何在?与我们企业有何关系?日前,笔者就此与集团相关领导及负责本工作的责任人做了采访了解。

  从2014年3月份起,国家正式启动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其一就是取消了以往一年一度的企业工商登记年检,增加了企业一年一报的信息公示工作,即依法向社会公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这项工作的改革,其主要目的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扩大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3月初,我们浙江开通了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现场查询服务窗口,窗口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黄龙体育中心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查询人只需要提供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查询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所查询单位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申请表后即可查询。省发改委称,下一步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务服务网点,开通信用信息服务现场查询点。也就是说,在不久的明天,企业公示的信息将可实现全网查询功能。

  按此项工作部署,浙江将在今年3月底前明确失信黑名单的纳入标准,及失信黑名单信息构成、应用、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规范,各单位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文件。6月底前,省发改委、省信用办将制定全省失信黑名单信息目录清单。

  去年9月26日,集团按上级文件精神,指派各单位的企业联络员参加了市里统一组织的“企业年报实施培训”。目前,各单位的年报责任人均已按照工作要求,着手填写相关的年报工作。此项工作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安排落实,要求各单位的企业联络员必须在3月31日前完成2013年度企业年报报送并公示,在6月30日前完成2014年度企业年报报送并公示。同时,各单位产生的“即时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等),经办人员应第一时间告知企业联络员,经单位负责人书面确认后,由企业联络员20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公示系统”内予以公示。

  虽然取消了工商年检工作,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对企业起到了更大的监管和监督作用。作为失信黑名单重点关注的“工程建设”企业,我们有必要也必须要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使企业的法人、经营者、管理者安心于企业的战略谋划,使企业的股东、员工安心于企业的持续成长。为此,集团总裁陈勇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着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并曾在年前年后二次授意本报刊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及相关的重点内容。在春节前的财务工作会议上,集团财务总监傅永和也再度重申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相关的企业联络人做好各项工作。

  据集团本部企业联系员舒旭霞介绍,企业必须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这项工作通过联合响应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的,进而达成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信用约束制度二者之间的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建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才能为信用监管制度奠定基础,只有落实好各项信用监管制度,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可以说,这个“企业信息公示”势将成为企业生存与对外的一张重要的“信用名片”,通过信息整合,形成信用记录,从过去的单一监管转变为各监管部门乃至全社会的联动监管,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压力,但也是一种优胜劣汰,是建立起企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